埃梯星(廈門(mén)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
污染物執行的排放標準匯總表
廢水污染物排放應執行標準匯總表
污染物類(lèi)別 | 執行的排放標準 | 排放標準值 | |
廢水 | 常規污染物 | 《廈門(mén)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》(DB35/322-2011)表4三級標準 | pH:6-9、氨氮≤35 mg/L、懸浮物≤350 mg/L、COD≤400 mg/L、BOD≤250mg/L、 總磷≤3.0mg/L、石油類(lèi)≤20mg/L |
特征污染物 | 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1900-2008)表2、表5標準中的標準 | 總鎳≤0.5mg/L(設施處理口) |
廢氣污染物排放應執行標準匯總表
污染物 類(lèi)別 | 執行標準 | 執行的排放標準 | |
廢氣 | 電鍍廢氣 | 《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》(GB21900-2008)表5標準 | 氯化氫≤30mg/m3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 |
含塵廢氣 | DB35/323-1999《廈門(mén)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》二類(lèi)區標準 | 顆粒物≤100mg/m3、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為2.8kg/h,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 | |
有機廢氣 | 非甲烷總烴≤100mg/m3、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為8.0kg/h,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; |
工業(yè)企業(yè)廠(chǎng)界噪聲排放標準(GB12348-2008)
類(lèi)別 | 晝間(dB)A | 夜間(dB)A |
3類(lèi) | 65 | 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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